海员招聘|海员招聘网|海员招聘信息|中国海员招聘|中国海员招聘网-北京东方安海海员信息交流平台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海员培训 >> 新版《航海日志》5月1日起实施,这些变化船员必看→
信息阅读

新版《航海日志》5月1日起实施,这些变化船员必看→

作者:EastSeaMan | 来源:网络转摘 | 时间:2026-04-23

幸福船员  2026年4月17日 18:13  江苏

   幸福船员 2026年4月17日 18:13 江苏

航海日志作为船舶运输生产的原始记录和重要法定文件,是保障航行安全、处理海事纠纷的关键依据。为进一步规范记载要求、适配航运业发展新形势,国家标准《航海日志》(GB18093—2025)已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原标准(GB18093—2000)同时废止。海事部门特此提醒广大船员朋友,提前熟悉新版标准的变化要点,确保届时规范、准确填写航海日志,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与营运合规。

图片


适用范围更清晰


  • 旧版:适用于国际航行中国籍海船和500总吨以上沿海航行中国籍船舶,500总吨以下沿海航行的中国籍船舶可参照执行。

  • 新版:明确“适用于中国籍国际航行海船和500总吨及以上或主机总功率750kW及以上的沿海航行船舶”,覆盖范围更贴合当前航运实际。


核心记载要求优化


  • 记载语言:新版新增“工作语言”规定,明确可使用规定的工作语言记载,更符合多语种航行场景需求。

  • 修改规范:旧版要求记错时用红墨水画横线删改,新版统一使用蓝黑或黑墨水划横线,且漏写补充后需注明修改日期,改正流程更规范。

  • 页数衔接:新增记载内容不足时的衔接要求,需注明“(下接第××页)”“(上接第××页)”,确保记录完整性。

  • 栏目灵活调整:允许船舶对不适用栏目保持空白或修改为必要项目,需保持填写统一,更具实操性。


记载内容更贴合现代航运


  • AIS记录:航行中需记录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开启/停止时间及原因;

  • 中午测量:需按JT/T1340标准分类填写燃料存量(含消耗量、添加量),明确燃料种类及计量单位;

  • 重大事项记录:新增“水域环境污染损害等情况”“未按规定举行集合演练或实施培训项目记述其原因”“船舶安全监督检查缺陷纠正情况,船舶重要机电故障发生和排除时间及情况”“船公司海务、机务等管理人员上船检查情况”“船舶进出港报告的办理”“船舶开航前的自查情况”“发生海事的情况,自救或救助他船的经过、措施及效果,未能前往救助他船的理由”等内容。

  • 主辅机燃料转换:新增“船舶主辅机及锅炉燃料使用转换情况”的记载要求。

  • 水密门或坡道:新增“大型货物处所内部分隔的水密门或坡道港内开启的时间和船舶离港前关闭的时间等”的要求。

  • 推进器记录:新增可变螺距推进器船舶需记载当前螺距的要求;

  • 风流压差符号:新版明确风流中航迹向偏于真航向右边的符号为“+”,航迹向偏于真航向左边的符号为“-”,统一判定标准;

  • 停泊记载:删除油轮洗舱、压载水打入/打出等操作的记录要求。

  • 自动舵与手动舵记录:新版要求记录“自动舵与手操舵转换的时间和船位”相比老版增加“船位”要求。

  • 舱水测量记录:增加“舱水测量记录应包括不同位置的饮水柜和压载水舱、污水沟(井)等的液位或体积,并填写对应的计量单位”的要求。

图片


格式版面与印刷要求更新


  • 封面新增要素增加“工作语言”“印制依据”栏目。

  • 船长、驾驶员动态表:“到职日期”改为“任职日期”,“离职日期”改为“解职日期”;船舶主要资料表:“船级符号”改为“船舶种类”,“下水日期”改为“建成日期”,“乘客定额/船员定额”改为“乘客定额/工业人员定额/船员定额”,“油舱容积”调整为“燃料舱容积”。

  • 新增附录内容:补充航海日志记载内容中英文对照附录,方便国际航行船舶使用。


气象海况与船位记录优化


  • 天气现象:新增“阵性雨夹雪”“无法观测”两种情况,完善天气记录维度。

  • 等级标准更新:调整风力等级、浪级、云状的部分数值标准,更贴合现代海洋气象观测规范。

  • 船位符号调整:删除“劳兰船位(德卡,奥米加)”“移线定位”“无线电测向船位”“测深船位”及其符号,增加了“积算船位”“移线船位(陆测;天测)”及其符号。


保管与管理要求调整


  • 旧版:要求航海日志用完后存船2年,再送船舶所有人保存5年方可销毁;

  • 新版:简化保管流程,明确使用过的航海日志至少在船上保管2年,删除送船舶所有人保存的要求,仍保留海事发生时需妥善保管、弃船时需携带的规定。


其他重要变化


  • 删除旧版中航海日志制作、登记和签发的相关规定;

  • 强化船长和大副的责任,明确大副负责日常保管与查阅,船长负监督总责,均需逐日签字确认。


图片
图片
图片

温馨提示

航海日志的规范记载是船舶安全营运的重要保障,新版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航海记录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实用性。请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时采购符合新版标准的航海日志,确保2026年5月1日后全部使用新版文本,船员朋友需认真学习新版标准的各项要求,重点掌握记载内容、符号标准、修改规范的变化,避免因填写不规范影响记录效力。


信息录入:admin | 浏览次数:15
复制 】 【 打印
查看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
以下网友评论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北京东方安海海员信息交流平台的观点或立场
用户登陆

加载中……
相关信息
  • 没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