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申办海船船员证书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2-11-9 14:45:26
各有关单位、部门,广大船员朋友:
为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广大申办人员身体健康,保障政务服务安全有序,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提倡大家选择“网上办、就近办、邮寄办”等方式,尽可能避免跨省、市出行办理业务。现就海船船员证书业务相关事项作如下提示:
一、可以“网上办”的业务
(一)船员个人电子政务账号注册开户
准备入职的船员在参加船员培训之前需在网上注册船员个人电子政务账号。(具体步骤参照附件1《船员个人电子政务账号注册开户步骤》)。
(二)申办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
新入职的船员完成规定的初次培训并且通过考试后,或者在职船员完成Z01、Z02、Z04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考核后,进入“船员电子申报系统”申办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需要具备相应的海上服务资历才能申办的T02、T03等特殊培训合格证以及Z02培训合格证,申报前请在“船员服务簿资历填报”栏目下完善填写相应的服务资历。(参照附件2《在线办理船员证书的一般步骤》)
*见习人员按规定需提交见习记录簿换证的,请到现场办理。
(三)申办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船员适任证书初次申请或再有效时,船员应在船员电子申报系统的“船员服务簿资历填报”栏目下,按照服务簿的记载如实填报服务资历,服务资历满足适任证书的办理条件后,才能进行申报。(参照附件2《在线办理船员证书的一般步骤》)
*见习人员按规定需提交见习记录簿换证的,请到现场办理。
(四)申办海员证
持有无限航区适任证书的海船船员可以申请办理海员证,但需在完成新版海员证船员个人信息采集(具体见以下二(二)部分)之后。申报时选择“我要申请新版海员证”。(参照附件2《在线办理船员证书的一般步骤》)
二、可以“就近办”的业务
(一)申办不参加值班船员适任证书(需配发船员服务簿时)
未持有船员服务簿、准备上船见习的人员,在申办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船员适任证书时会同时配发船员服务簿。需配发船员服务簿时,请向就近的海事局申办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船员适任证书。网上申报完毕后,还需到海事局现场提交纸质申请表和两张两寸的彩色白底照片。
(二)申请新版海员证前的船员个人信息采集
申请新版海员证前,需现场完成船员的个人信息采集。船员培训机构可集体组织或者船员个人向就近海事机构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三、尽量选择“邮寄”收取证书的方式
申办以上证书时,收取证书方式尽量选择“邮寄”。证书办结后,我们会通过中国邮政的EMS将证书邮寄到填写的地址,请确保收件人的地址和手机号码填写无误。
四、出门前查看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
如确需跨省、市办理业务,出发前请您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的“疫情防控”栏目“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选择目的地,查询进入当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包括交通政策等),提前做好准备,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政策。
五、服务热线
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海事机构服务电话或“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热线号码:400-856-6180;工作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00)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做好服务。
相关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运行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的公告
附件1 船员个人电子政务账号注册开户步骤
一、请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网(https://www.msa.gov.cn/),在首页的“在线办事”栏目选择“一网通办”,或者直接登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
二、点击“注册”-“个人注册”,按照要求正确填写相关身份信息(不正确的身份信息无法注册);
三、按照步骤在平台上成功注册后,用账户和密码登录;
四、首次办理船员业务前,需按照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在平台首页点击“政务服务”,在“业务类型”栏目选择“船员业务”,在其下方选择其中任一船员业务点击“在线办理”,进入船员电子申报系统,在“船员综合信息查询”栏目中按照要求完善个人照片、地址等信息,其中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头像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规格详见上传照片页说明)。
如有疑问,请拨打400-010-0220。
附件2 在线办理船员证书的一般步骤
一、请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网(https://www.msa.gov.cn/),在首页的“在线办事”栏目选择“一网通办”,或者直接登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
二、通过本人已注册的账户和密码登录;(2020年5月以前注册的船员使用曾在“综合服务系统”注册的账户并按新要求重置密码登录)
三、在“海事一网通办平台”首页点击“政务服务”,在“业务类型”栏目选择“船员业务”,点击其下任一业务后面的“在线办理”,进入“船员电子申报系统”,在“证书申办”栏目下拉菜单中选择具体申办事项(如“我要申请新版海员证”),点击“新增申请”,根据提示完善申办证书有关信息后,在“申请信息”下方“受理海事机构”中选择有权限且就近的海事局进行申报。
需要具备相应的服务资历才能申办的证书,申报前请在“船员服务簿资历填报”栏目下完善填写相应的服务资历,并上传资历相关的证据扫描件。
四、提交申请时请选择“无纸化申报”。
注:如需了解办事基本信息、办理流程、办理材料目录、受理条件、设定依据等内容,可在“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的“政务服务”之下的“船员业务”页面点击具体业务(如“海员证核发”)后的“办事指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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