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阅读
关于《船员服务簿》记载事项的通知
作者:EastSeaMan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 时间:2013-06-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文件
海船员[2013]3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船员服务簿》记载事项要求的通知
各航运公司:
为了适应《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标准2.1.1(e)和2.1.3关于就业记录的要求,现就《船员服务簿》记载事项,作如下要求:
一、从即日起,《船员服务簿》中“任职表现”一栏停止填写相关内容,并以打叉“X”形式予以删除,具体形式见附件。
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驶往国外港口时,须随船配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船员服务簿>记载事项的公告》,以备港口国检查。
附件:《船员服务簿》“任职表现”栏目删除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3年5月23日
>>相关资讯:
上篇新闻:北京东方安海船务有官方二维码了,快来扫一扫吧! 下篇新闻:在每个船长身上学到一个优点网友评论
以下网友评论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北京东方安海海员信息交流平台的观点或立场用户登陆
加载中……
相关新闻
- 没有相关新闻